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本中心现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避免或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目的,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理顺关系,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逐步建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队伍稳定、保障到位、信息齐全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购买价格在10万以上或单价在10万元以下但可供多学科使用且通用性很强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指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用和信息共享。协作共用指通过一定的有偿使用方式,科研仪器设备依托技术平台向中心内外的单位和研究人员提供各类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的行为。信息共享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第四条 所有符合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入网化学工程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平台向中心内外用户开放,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介和网上预约等服务。
第五条 大型仪器设备按分类实行专人管理及维护,技术平台和仪器所属部门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仪器操作、分析等业务培训,保证共享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如人员变动由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工作交接。
第六条 中心内各平台实验室人员需使用非本平台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中心外人员使用先进大型仪器设备,均须先提交使用申请,技术平台审批通过后授权仪器使用权限。用户须提前在中心共享管理平台网上提出预约申请,并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证仪器设备按时提供测试服务。预约被确认后,申请个人应按时测样或送样,技术平台为用户提供机时和服务保障。为中心外提供共享服务时,技术平台代表需与用户订立服务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第七条 中心各平台实验室在使用中心外单位设备和签订测试协议之前,需调查中心是否有此设备,若中心无此设备或设备参数无法满足其测试要求,方可申请外出测试,测试完应提供测试报告、测试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为实时了解各平台实验室的仪器使用状况,技术平台每月统计入网仪器使用机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九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行有偿非盈利使用原则,中心内测试费用实行内部划转方式结算;中心外测试费用主要以转账方式结算,现金结算则按财务处规定执行。各仪器设备的具体收费标准见规定。第十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和共享机时是科研设备年考核与评估的重要指标,将会作为中心或课题组购置新设备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严禁将大型仪器设备闲置或独占不共享。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技术平台、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色谱仪、摇床、生物安全柜预约登记管理条例
生物化工研究所内的部分仪器设备的使用应严格遵守预约制度,需要预约的仪器设备包括色谱仪、摇床、生物安全柜。
1、HPLC预约:使用HPLC色谱仪进行样品分析时,应提前在《色谱样品分析申请表》(见表1)上申请预约,按照预约申请表上的申请顺序进行样品分析。不登记不得擅自分析,不得插队分析。
2、HPAEC、FPLC预约:使用HPAEC、FPLC之前,需要在相关负责设备老师处登记预约,经相关老师统计,安排能够用同一色谱柱分析的样品在同一时间段内分析,避免色谱柱的重复装柱与卸柱。
3、摇床预约:摇床的使用应到每个实验平台的管理老师处预约。摇床的使用应提前一天预约,每次预约以实际实验的天数预约,预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若实验超过一周,需续约,续约仍需提前一天。如:进行里氏木霉发酵产纤维素酶,共9天。欲3月2日使用摇床,3月1日需要预约,只能预约至3月8日,还需要继续使用此摇床2天,3月8日需要在记录本上续约,续约时间到3月10日。
4、生物安全柜预约: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应至少提前2小时预约(最长不能超过一天),在每台安全柜的记录本上预约登记。注:实验室的每台生物安全柜适合不同的菌种接种,请在相应菌种的安全柜中进行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表1 HPLC样品分析预约申请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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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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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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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数量及稀释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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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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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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