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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2278

 
 

一、器设备是学校的重要财产,是保证教学实验进行的重要基础,必须重视科学管理,专人负责。

二、根据实验教学大纲,配备仪器设备。凡经验收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登帐,并经常保持帐物相符。

三、仪器的存放,设备的布置安装要合理,做到实验方便。经常保持干燥、整洁。

四、经常检查、保养、维修仪器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五、贵重仪器设备制定操作规程,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六、教学用仪器设备,原则上供教学实验专用,一般不外借。如若外借必须遵循下列条款:

1)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本组科研借用只作短期应急借用。

2)首先办理登记手续,由实验员酌情办理,贵重仪器设备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3)本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借出组外,如外组借用,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及分管院长的同意,办理借用手续。

4)借用期间损坏者由借用人负责修复,不得影响教学。

5)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期归还,若逾期不还者,谢绝再次使用本实验室设备。经办人要主动催还并验收。

七、仪器设备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办理报损销帐手续。

八、每年要核查仪器设备一次,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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